修訂日期:2017/2/13

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

  人人都希望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,但在這光明的背後,社會的角落中仍有一些遺憾存在…如何阻止悲劇繼續蔓延,更需要社會上每個人的關心與重視。您可參考以下的家庭暴力簡易檢測表,來幫助幫助您或您的親友發覺家庭中是否有家庭暴力的危機存在:

  • 對你大聲吼叫
  • 你不能自由管理與使用自己的財物
  • 以言語侮辱、貶低你
  • 突然現身在你與朋友的聚會,讓你感到被監視或心生害怕
  • 總是要掌握你的行蹤
  • 讓你覺得受到威脅
  • 限制你只能與哪些人見面
  • 不讓你跟某些家人聯繫
  • 讓你覺得自己總是錯的
  • 讓你覺得自己地位低下不如人
  • 讓你的身體受傷
  • 遷怒於你
  • 強迫與你發生親密接觸或性行為。
保護性病人驗傷流程:

當不幸發生時,請儘速聯絡家庭暴力暨性侵害諮詢專線:113、110或至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、醫療院所求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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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何謂家庭暴力?

家庭暴力指的是「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」。

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:

    虐待、遺棄、押賣、強迫、引誘從事不正常之職業或行為、濫用親權、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、傷害、妨害自由、性侵害…等,包括有鞭、毆、踢、捶、推、拉、甩、扯、摑、抓、咬、燒、扭曲肢體、揪頭髮、扼喉頭、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。

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:

  1. 言詞虐待:用言詞、語調予以脅迫、恐嚇,以企圖控制被害人。如謾罵、吼叫、侮辱、諷刺、恫嚇、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、揚言使用暴力等。
  2. 心理虐待:如竊聽、跟蹤、監視、冷漠、鄙視、羞恥、不實指控、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。
  3. 性虐待: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、逼迫觀看性活動、色情影片或圖片等。
2.暴力發生時該怎麼辦?
  1. 勿再以言語刺激對方火上加油
  2. 保護自己的頭、臉、頸、胸和腹部
  3. 大叫救命,使鄰居、親人能及時趕到
  4. 盡快脫逃到親友、鄰人或庇護中心
  5. 110報警,使警察阻止施虐者施暴,並護送你到醫院或庇護中心
  6. 拿驗傷單,並以照片為證
  7. 到警察局備案、作筆錄
  8. 保留證物,如驗傷單、凶器、遭破壞之衣物
  9. 在司法人員到達前,必需維持暴力現場原狀以留存更多的證據
  10. 求助於有關機構
3.暴力發生後該怎麼辦?
  1. 撥打一一三保護專線
  2. 向各縣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求助
4.何謂性侵害?
  凡是任何涉及性的意涵之行為,均被視為性侵害,嚴重的性侵害行為包括性交、口交、體外射精、性器官接觸、性猥褻,其他輕微的包括展示色情圖片、口語上的性騷擾、強迫觀賞色情影片、不斷撫摸女(男)性身體、窺視等,都屬於性侵害的範圍。基本上,可以依侵犯程度分為五種類型,如施以性嘲弄或動作、不當的碰觸、施以性報酬、施以威脅的性強迫行為,以及強暴等。
5.遭受暴力時,我該怎麼辦?
  1. 保持鎮定:不要說刺激對方的話,也不要回打,設法讓他也冷靜下來,以免火上加油。
  2. 保護自己:尤其是頭、臉、頸、胸、腹等主要身體部分。
  3. 適時攻擊:如果決定以攻擊來作為逃脫的方法,要找適當的時機,全力一擊,不可猶豫。
  4. 大聲呼救:請家人、鄰居幫忙。
  5. 快點避開:離開現場,或到親戚、鄰居、朋友家,或到處理家庭暴力的機構。
  6. 去找警察:請警察出面制止施暴或送醫,或送庇護中心。
6.遭受暴力後,我該怎麼辦?
  1. 趕快到一個安全的地方或請親友支援。
  2. 牢記歹徒各項特徵。
  3. 保持現場,不要移動或觸摸任何現場器物。
  4. 先換穿一件外套或大衣,不要換衣物。
  5. 不要清洗陰道以便採得施暴者毛髮、精液。
  6. 應該接受醫療檢查,因為被害時可能因驚嚇麻木而不能察覺自己已經受傷,而且可以蒐集醫療證據,已被控制歹徒之用。
  7. 遭受不幸的女性,通常心理上會有些傷害,應向有關的諮商中心求援。
  8. 除了被害人的情緒會不穩之外,與被害人相關的家人或友人,有些也會情緒激動,也可以一併向輔導人員求援。
  9. 復健的過程,無論在生理或心理上,都需要時間癒合,應該和專業人員充分配合,不要半途而廢。
(相關資訊轉載自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網站)